Rundfunkbeitrag到底应不应该交?

最近新来德国,Anmelden之后的小伙伴们陆续都收到了GEZ,也就是现在的ARD ZDF Deutschlandradio寄来的催款信。

于是就有了这样的问题:Rundfunkbeitrag到底应不应该交?
答案是,肯定不该交。

Update 2018.06

德国宪法法院通过下列判决书裁定Rundfunkbeitrag不违宪
Urteil vom 18. Juli 20181 BvR 1675/16, 1 BvR 981/17, 1 BvR 836/17, 1 BvR 745/17

这就意味着,Rundfunkbeitrag的合法性在宪法层面上得到了保证。自2018.07.18起,所有在德国居住的外国人,也必须依法缴纳Rundfunkbeitrag。

应该如何应对一封封寄来的信呢?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,用法律文书的形式写一封义正言辞的Widerspruch,并且保留一份Kopie作为以后的证据。

下面是几点需要搞清楚的法律事实:
1. GEZ是根据UStG定义的Unternehmen,有自己的税号,不是Behörde,没有执法权。

  1. 只要是Unternehmen,根据BGB,UStG和StGB,没有双方签字的合同或者其他书面证明,就不存在付款的Anspruch。

  2. RBStV不是符合BGB定义的Vertrag,更不是Gesetz,只属于Information范畴。

  3. GV发出的Zwangsvollstreckung由自己负责。根据最新版本的GVO,GV不属于Beamter,这意味着,GV需要对其个人行为负法律责任。

  4. 目前尚未有写Widerspruch影响SCHUFA信用记录的实例。需要证据以及法院判据,SCHUFA才会因为债务纠纷修改信用记录。

  5. § 2 Abs. 1 VwVfG BW规定,该法律不适用于Südwestrundfunks

我认为,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合理保护。博主2014年收到第一封GEZ的信之后,写了一封义正言辞的Widerspruch,用挂号信寄出并保留了回执,上面注明了法律条文,附上了以前的法院判例,信的结尾用加粗的字体写上了下面的话:

Sollten Sie uns nicht innerhalbvon 4 Wochen mit einen schriftlichen Protest antworten, gehen wir davonaus, dass Sie unseren Widerspruch akzeptiert haben.

两年多了,我再也没有收到过GEZ来的一封信。

这是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问题,刚来德国的小伙伴普遍不懂法,也没有法律意识。就算这样,也绝不能任人宰割。

博主本人刚来德国的时候,在看不到合同内容(期限和额外收费)的情况下,被O2店的工作人员诱导签了两年期的,带非常多附加收费的手机合同。这时博主还不知道根据§ 355 BGB,消费合同有14天的法定Widerruf期,没有及时widerrufen。

合同期间,由于额外收费和网络质量问题,客服电话打了30多次,Sonderkündigung寄了不下20封,有挂号信也有Fax,没有任何结果。于是,我每封信都留了复印件作为证据,后来在Online Banking把O2的Lastschrift驳回了。

然后不出意外的等来了Inkasso的讨债信,来一封就寄一封Widerspruch。后来等来了Bayern州法院的黄信封,博主把以前所有的写的Widerspruch的复印件和其他证据都用大信封给Amtsgericht Bayern寄过去了,外加一封有理有据的Widerspruch。

三周之后Amtsgericht Bayern来信,作为理论债权人的O2直接撤诉。

流氓公司从来都是欺软怕硬,这个时候我们更不能妥协。在需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并没有那么难,大多数时候根本不用上法庭,两三封有理有据措辞得体的文书就足够了。

博主并不是学法律出身,只是用以上的亲身经历建议大家,遇事别慌,多找找相关的信息,法条,案例和资料,总有比你先打跑流氓的人。

一时心热码了这么多字,与大家共勉。

《Rundfunkbeitrag到底应不应该交?》上有1条评论

  1. 你好,本人也最近收到了ARD的催单,认为其收费非常不合理,拒绝付费,看到你的帖子后觉得需要给他们回复Widerspruch。但是楼主在百度贴吧留下的模板网址已经失效,请问是否可以再给一下新的模板网址呢?谢谢
    另外,网上查了不少资料,只看到很多人回答说不交该费用就是违法的,或是不想被驱逐出境就乖乖缴费,但并没有人说明是哪条法律,或是欠款如何和惩罚挂钩。楼主算是回答中的一股清流,起码有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论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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